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外公布的特定用途,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验资并出具报告。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未经股东会决议,任何人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应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公司财务部需定期核对募集资金余额,确保账实一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定期核查进展,如出现重大变化应及时评估并披露。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并及时公告变更原因及新项目详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需每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独立董事有权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与信息披露对比,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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