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9日电(记者李心萍)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平台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为保障老年人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采用线下申请渠道,旅客凭购票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并获取“扫码开票单”,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铁路12306APP扫描“扫码开票单”上的二维码,根据需求补全相关信息通过核验后即可开具电子发票。9月30日及以前乘车的旅客,仍可开具纸质报销凭证。纸质报销凭证停用后,铁路部门继续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旅客推送电子化行程信息,同时为有需求的旅客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部分习惯用纸质报销凭证作为行程提示的旅客,可到车站人工窗口、自助设备打印“行程信息提示单”。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版权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